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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灯光音响技术支持管理细则

2017年09月25日 09:08  点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专用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管理,保障教学及校园文化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等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的灯光音响设备是指学校所有文化场所(包括多功能会议厅、音乐厅、小舞台等)的灯光音响设备。

第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灯光音响设备的技术支持管理,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要求如下:

(一)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和使用,确保设备的安全;

(二)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一般消防设备的使用,加强用电、挂灯等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三)积极配合演出单位和个人,做好演出前的设备检查和配接,演出中的设备操作,确保演出的正常进行;

(四)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四条 灯光音响设备的使用、租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提前做好预约申请手续,未经审批,设备不得转借或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五条 灯光音响设备的维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维修费用从设备维护预算经费中支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连接配置,如因演出需要,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更改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做好备份和应急措施。

第七条 设备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护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损失物品种类、部件、数量等情况及原因,由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演出结束后,设备使用者要把设备初始化,存放于专用的仓库,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填写设备使用登记表。如因使用者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使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设备使用者时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室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时保持室内无尘洁净环境,无关人员不能进入主控室。

本细则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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