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确保校园网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为教学行政区用户提供良好的接入服务(包括有线接入和无线接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使用教学行政区校园网有线和无线网络的用户,包括所有的教职员工和所有在册学生。
第二章 接入和终止服务
第三条 教学区、行政区的网络(包括有线和无线)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其中,接入端口前线路、设备的检测及维修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室负责;接入端口后的线路和设备的检测及维修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育技术室负责。
第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在校教职工和学生默认开通校园网帐号,用户凭该帐号可以免费访问校园网内部资源。用户认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即用“数字广外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另外申请。
第五条 来校见习、实习人员、临时培训人员因工作要求需要使用校园网络的,由申请人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络帐号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并开通临时帐号。临时帐号有效期为一个月,如帐号期满仍然需要使用的,可以申请续期。
第六条 学校严格管理校园网络帐号,原则上非本校用户不得接入校园网络。物业公司、外来商户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须接入学校网络的,应由申请人填写“网络帐号申请表”,经对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通帐号,进行有限校园网络资源访问。
第七条 为了保证用户的上网速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帐号同时在线终端连接数量进行了限制,原则上是一人一终端一帐号,如需改在其他终端上网的,应先停止原来的终端网络连接。在多台终端上同时上网的用户,其网络接入将会被限制。
第八条 学校部分会议场所提供访客无线接入方式,来校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有需要,可通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的身份验证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后,获取有限的校园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第九条 教职工离职、学生毕业后其用户服务将被终止。
第三章 用户权责
第十条 学校对网络帐号实行实名制管理,用户帐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用户帐号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学生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所有者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用户使用校园网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违者,现教中心有权中断其网络连接,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用户在使用网络时发现故障,请登陆运维报修系统或者拨打故障报修电话进行故障登记。
第十三条 用户报修故障后,现教中心在 1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系网络设备问题,则及时修复设备;如为办公设备的问题,由教育技术室负责解决;如为用户无线终端设备问题,现教中心可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 教学行政区内的所有网络设备及线路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由现教中心负责管理。其安装、维护等操作,应由现教中心网络技术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维修和破坏设备及线路。如违反规定,造成网络线路或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情况严重的将报送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和开启类似于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等非终端设备联接校园网,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须报请现教中心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违者现教中心有权中止其使用校园网络的权利,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无线网有一定的开放性,请用户做好计算机安全防护,打好操作系统补丁和防病毒软件,防止认证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并请各位用户妥善保管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因个人密码泄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将由帐号所有人承担。
第十七条 各网络用户,应不断提高网络安全及防范意识,对重要数据应及时做好备份并安装反病毒软件,以抵御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侵袭;严禁攻击网络设备、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的行为。对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现教中心有权中断其网络连接,甚至取消其使用校园网络的权利。
第十八条 现教中心对教学行政区网络进行实时监测,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要求,现教中心有权对部分区域和部分时段进行网络限制。
第十九条 校园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师生应强化保护意识,严禁故意损坏校园网设备及设施。
第二十条 学校网络服务原则上只用于校内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的开展,学校保留收取用户访问Internet资源和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权利。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关于印发校园网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外艺职院〔2005〕137号)附件3《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网检测、维修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络帐号申请表
附件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络帐号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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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帐号类型 |
□有线帐号 □无线帐号 |
申请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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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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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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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员类别 |
□实习、见习人员 □临时培训人员 □物业公司、外来商户 |
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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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
签名: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意见 |
签名: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