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考试视频巡查系统管理使用,促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学校考试管理等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技术管理人员落实视频巡查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一)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做好设备编号登记;
(二)做好日常维护、数据备份、日志记录等工作;
(三)做好系统设置、调试及使用指导等工作。
第三条 考试前,技术管理人员按要求做好各系统设备的检查、调试、安装和初始化工作,调整网上巡查系统的监控范围,与上级考试机构连通测试网络图像传送。
负责管理、维护相关的系统和设备,解决出现的技术问负责管理、维护相关的系统和设备,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保障系统、设备在考试期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五条 考试期间,视频监考员实时监控各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向主考报告。
第六条 考试期间,监控室内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云台及镜头控制功能查看试题、试卷,严防试题泄密事件发生。
第七条 考试期间,考试监控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监控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所有人员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擅自将考点的考场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外传。
第八条 非考试期间,本系统作为日常教学巡查使用。未经学校领导及主管部门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调用监控视频资料。
第九条 由于系统线路复杂,涉及范围广,校园内影响到本系统线路及设备正常运行的一切工程项目需预先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并制定相应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 接触设备的所有人员,不得擅自拆装设备。由于不遵守规则或不遵循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